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12.減資緣由:註銷本公司第八次買回股份(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減資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4.消除股份:50,000,000股。5.減資比率:2.11%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3,190,729,87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2,319,072,987股 100%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年11月15日。

江揆:公務員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孫運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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