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跟進歐美腳步,在官網預告將於明年7月禁用含雌激素的化妝品,不過今天(11日)隨即被立法委員要求提前禁用。食藥署表示,將先預告14天,讓各界提供意見,待彙整相關意見後,再整體評估正式實施的日期。

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1級致癌物,可能增加乳癌、子宮頸癌風險,並干擾內分泌,導致女童性早熟、男童女性化的雌激素,早已被歐美國家禁止使用在化妝品當中,但日本則准予一般化妝品限量使用。台灣則是比照日本,但列為「含藥化妝品」管理,必須事先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或輸入。不過這項規範已長達30年沒變。

為了跟進歐美腳步,食藥署10日在官網預告,將於明年7月1日起禁止化妝品使用含有雌二醇(Estradiol)、乙炔雌二醇(Ethinyl estradiol)、雌酮(Estrone)等3種雌激素成分。但隔天就在立法院被立委要求提前實施。

對此,食藥署醫妝組副組長朱玉如11日受訪表示,目前將先預告14天後,再評估正式實施的日期。她說:『(原音)那因為目前是一個預告的期程,那預告的話是14天,那歡迎各界提供建議,我們會收集這些意見跟建議之後,再做一個整體的評估,最後的日期才會確定。』

朱玉如也進一步說明,正式公告後,業者自公告日起,就不可製造、輸入,否則開罰。她說:『(原音)公告日起,就不可以製造、也不可以輸入。那如果製造或輸入的話,就是違反化粧品的衛生管理條例,可以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那可以科或併科罰金(新台幣)15萬元以下,那這些物品的話,可以沒入銷毀。』

目前市面上含雌激素的藥妝,大多為治療落髮的洗劑、洗髮精、乳霜等。食藥署表示,公告禁用日起,持有含雌激素的藥粧品許可證者,應即向衛福部辦理許可證處方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