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02.公司名稱:漢承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原委託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韋月桂及張欣瑜二位會計為財務報表簽證,因卓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工作調整,自104年第三季報起改由韋月桂及方冠智二位會計師辦理財務報表簽證。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