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02.公司名稱:光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4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一○四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報告(前三季營業收入淨額1,375,441仟元、本期淨利196,513仟元、基本每股盈餘2.07元)通過擬辦理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104年第3季轉換普通股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相關事宜大陸投資案通過訂定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案通過訂定本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間資金貸與狀況通過民國105年度內部稽核計劃通過本公司間接轉投資大陸子公司轉投資貿易公司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自行檢查實施程序」通過本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及變更本公司間接轉投資子公司融資計畫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