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TY STEEL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09039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26119(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64471(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9059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2611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依照太宇銀行聯貸合約相關規定,提供增資持有太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計40,000,000股,依每股面額泰銖10元,合計泰銖4億元,設質予聯貸主辦行第ㄧ商業銀行。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64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768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聯貸還款解除背書保證責任(2)日期:銀行聯貸還款後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42791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43293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8.1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7.0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