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02.公司名稱: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4/11/10董事會通過,擬將公司遷移至台北市內湖區石潭路151號9樓,將依相關規定辦理登記。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