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9日電)南投縣長林明溱去年競選時,遭2名縣民散布影射「睡人妻」的布條及文宣,南投地檢署依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2人。
根據南投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61歲劉姓男子去年11月26日委託他人,在名間鄉內40處位置懸掛「睡人妻傷天害理」的紅底布條,署名劉男姓名;劉男也將40多面布條交給不知情的陳姓男子,以每天新台幣1500元工資,委託他在水里鄉懸掛同樣布條。
起訴書指出,劉男隔天晚間又拿1萬份「請林明溱說清楚、講明白」的文宣,到竹山鎮一處夜市交給一名56歲林姓男子,並以1天1500元委託散布,林男再找曾男、林男協助發放;文宣內容影射林明溱在集集鎮長任內所傳出的緋聞。
檢方認為,劉男、林男涉嫌傳播不實之事,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已觸犯選罷法第104條、刑法第310條誹謗罪,依刑事訴訟法對2人提起公訴;協助懸掛布條的陳男不起訴;協助發送文宣的曾男、林男另行簽分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