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鄭捷犯下捷運殺人案造成死傷,中央健保署給付上百萬醫療費後,向保險公司新光產險求償,保險公司卻以恐怖攻擊拒絕賠償,法院判保險公司敗訴。新光產險9日聲明表示,若法院認為此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有關公共安全事故規定,新光產險將不會提出上訴,並強調在事件發生當年就已賠償死者與傷者,總金額超過1800萬元。

新光產險指出,此案純粹是中央健保署就健保給付的醫療費用支出129萬元向新光產險提出求償,不過,新光產險至今尚未收到判決書,若法院認為此案符合全民健保法第95條第一項第二款的公共安全事故規定,新光產將不會提出上訴。

不過,新光產險也聲明,鄭捷事件已於事故當年依保單承保內容,每一死亡400萬元及所有人員醫療費用及財物損失,均在103年從優迅速賠付,總金額超過1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