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092.公司名稱: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7月、8月及9月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 104年7月修正前:44,902 仟元 104年7月修正後:41,448 仟元 104年8月修正前:47,385 仟元 104年8月修正後:43,740 仟元 104年9月修正前:47,996 仟元 104年9月修正後:44,304 仟元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資料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