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062.公司名稱:長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雙週刊第489期報導6.報導內容:長鴻營造十餘億元憑空蒸發.....7.發生緣由:關於該週刊報導有諸多與事實不符之處,本公司特此澄清,並對該媒體保留法律追訴權,有關本公司財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