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羽毛創辦人黃榮圖於民國90年過世後,元配兒子黃明仁等與繼母朱麗碧爆發繼承糾紛。黃明仁指控,朱擅自到台北市內湖區北勢湖公墓,偷走骨灰並轉葬金寶山公墓,控告繼母盜取遺灰罪。
刑事部分,檢方認為朱轉葬骨灰只是想完成黃榮圖遺願,並未私自占有骨灰,給予不起訴處分。元配子女再提民事訴訟,主張雙方均為黃榮圖的繼承人,骨灰應為兩造公同共有,向朱請求返還骨灰。
法官於民國100年間認為,黃榮圖的骨灰屬全體繼承人所有,朱麗碧未取得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擅自移葬骨灰,妨害其他繼承人所有權,屬無權占有,判決朱女敗訴,應將骨灰返還黃明仁等人。
另外,黃明仁曾被繼母控告兩件偽造文書罪,一件無罪定讞,一件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