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因只要3分之1,19人出席即可開會,在連續流會8天後,5日上午終於順利成會,並進行議案審查,大會主席議長李全教快馬加鞭趕議程,並通過台南市食安、建管及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等自治條例案。

今年初延宕至今「台南市食安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對於檢舉查獲的重大違反食安案件,除應對檢舉人資料保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其獎金不得低於實收罰款的50%。

圖說:台南市議會終於順利開會,並通過食安等自治條例。(記者鄭永德攝)

市議會表示,台南市第2屆第2次定期大會,昨天因議員出席人數不足延會,但5日召開定期大會為本會期最後一天會議,視同第3次,實到人數達3分之1以上者,得以開會,因不需過半數,會議得以順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