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契約種類:委建契約2.事實發生日:104/11/5~104/11/5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三井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高雄市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586、1586-1、1587等地號契約金額775,201,241元(未稅);契約起迄日期為自訂約日起至107年9月止。高雄市前鎮區盛興段一小段1690地號契約金額703,980,647元(未稅);契約起迄日期為自訂約日起至108年8月止。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不適用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8.取得之具體目的:興建住宅大樓出售用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不適用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11月05日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11月05日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