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4/11/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公司經理人:(1)卓長興 資深副總經理(2)劉國倫 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君龍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卓長興:資深副總經理、劉國倫: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君龍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90號立信廣場27層、2302室、1205室、501-503室、105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2)上述業務的再保業務(3)經大陸地區主管機關批准的相關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