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3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12/2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之7楠梓加工出口區第二會議室4.召集事由: (1)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3)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1/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2/22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受理七席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三席監察人之候選人提名期間及處所: 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二、股東臨時會停止過戶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始可向本公司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候選人名單。 三、受理提名期間:自104年11月16日至104年11月25日止。 四、受理提名處所:本公司 財務部(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中央路4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