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51年次曾姓男子於104年10月28日晚間23時30分許,騎乘1部自行車沿著萬華區環河南路接近長沙街口時,瞥見保安警察大隊第五中隊由警員簡永順、吳新亞、李君翌、王昱浩等4員所駕駛之巡邏車神色突然慌張,員警見其眼神閃爍,行跡非常可疑,乃示意請其停車接受盤查,當員警下車準備要盤查時,曾姓男子假意下車,卻突然將自行車抬起然後調頭,逆向沿環河南路死命地狂騎逃逸,員警見狀也迅速將巡邏車倒車調頭追趕,但為顧及用路人安全,警車始終與曾男保持距離。
曾姓男子沿途不時利用人行道、騎樓及巷子穿梭,企圖擺脫員警之追緝。當曾姓男子騎乘至華西街與桂林路口時,此時有1名見義勇為之男子,恰巧在該路口附近住家門前抽菸,見右方有一部疾駛而來之自行車,後方卻有閃著警示燈的巡邏車緊跟其後,直覺是「警方在追逐歹徒」,故當曾姓男子之自行車騎行至身旁時,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順勢用手拉住曾男,將其從自行車拉下撂倒在地上,隨後也趕到之員警非常驚訝見不要命式落跑的曾男,竟然已經「仆街」在地上,並衷心感謝這位「正義哥」出手協助。
接著,員警詢問曾男:「你在跑什伙?(台語)」,曾男心虛回答:「我以為已被通緝了!」可是,忽然現場瀰漫一股「臭屎味」,員警問說:「你是不是挫賽?」曾男即自行脫下褲子一看,果然「挫賽」褲底已沾滿穢物,由於惡臭難聞,員警先讓曾男當場用抹布將身體及褲底擦拭後再繼續盤查。
經查曾姓男子(多項竊盜前科素行)去年7月剛刑滿出獄,104年5月及7月分別在南港及萬華一帶因竊盜案被警方逮獲,但其均拒絕到庭,本自以為已被法院通緝中,故當員警要盤查他時一時心虛,立即拔腿就跑。當日因心虛拒絕盤查逃逸,卻反而被員警在其所攜帶之1雙紅色「運動鞋」內起獲一包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淨重:0.01公克),曾男辯稱該鞋子係其在馬路上所拾獲,但檢視該鞋子非常完好乾淨,毒品藏於鞋頭內處,且拒絕員警盤查逃逸,顯與常理不符,全案帶隊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