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145,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8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4971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經授商字第104012308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62,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629,000,000元。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3,145,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31,450,000元。3.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66,0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660,450,000元。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係發給員工之限制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5.增資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6.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4年11月23日上櫃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