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32.減資緣由: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大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大成工程),原為協助穩定本公司之股價,於公開交易市場上購買本公司股票,現為強化公司治理,消彌交叉持股現象,大成工程日前已以減資方式將所持有本公司之股票退予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誠實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誠實控股),誠實控股亦以減資退股票方式將該股票退回予本公司,現本公司接續辦理註銷庫藏股以消彌交叉持股現象。3.減資金額:新台幣390,156,700元4.消除股份:39,015,670股5.減資比率:2.35%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6,233,261,47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擬訂減資基準日為104年11月3日。

太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重要子公司誠實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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