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勞工退休金運用更具彈性,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採行勞退新制,年滿六十歲、年資滿十五年的勞工,可自選月領或一次領。但是一經選定,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能更改。

勞退新制是退休金每月提撥到勞工個人帳戶,除了雇主按薪資提撥六%,勞工也可選擇提撥最高六%薪資到專戶,退休時按月領只是把帳戶內的退休金平均分配,以免一大筆退休金很快花光,到老連生活費都沒著落。目前採勞退新制勞工約有六一六萬人。~自由時報2015年10月30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