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82.捐贈原由:捐贈臺北市立東園國小少棒隊購置交通車經費3.捐贈金額:新台幣48萬元4.受贈對象:臺北市萬華區東園國民小學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