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民國96年成立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在過去8年間,除了協調法務部協助指派專職檢察官,協助處理相關法務業務之外,亦特別改革經濟部國際經濟商務人員之特考類別,增設國際經貿法律組的專門員額,每2年招考1次,迄今已考用5位國際經貿法律組的專職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未來本項招考,亦會持續舉行,以利政府進用國際經貿法的專職人員。
經濟部亦彈性運用約聘雇的編制員額,大力支持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以約聘方式,徵聘2 位具有國內或國外律師資格的執業律師為法律諮詢師、並另徵聘2位具有法律相關科系背景之人員擔任法務助理,現階段共有10位法律專業人員,以充實法律團隊之整體戰力。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的法律人才,在過去8年來,也積極協助政府的談判或訴訟團隊,處理涉及國際經貿法律的相關業務,包括在WTO架構下進行的服務貿易之複邊談判、近兩年與紐西蘭、新加坡完成談判並簽署的經濟合作協定、與日本洽簽的雙邊投資協議、以及兩岸投資、服貿與貨貿協議之談判等工作。
在國際訴訟業務上,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的法律人才,也曾經負責在WTO架構下指控歐盟違法對於進口資訊科技產品課徵關稅案,成功贏得WTO的勝訴判決,有效維護臺商在海外的實質貿易利益;今年度也連續在WTO架構下對加拿大、印尼和印度的貿易救濟措施分別提出指控,努力爭取並維護臺灣的最大貿易利益。
此外,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在參與國際經貿談判和訴訟的過程中,也會廣泛徵求學者專家的參與和協助,包括與國內知名大學建教合作,培育國際經貿法律的專業人才,以及廣邀學者專家參與TiSA談判隊之顧問,或是邀請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共同參加WTO訴訟團隊等,相關作法亦能有效結合國內法律的經貿法律專才,共同為臺灣打下更寬廣的國際舞臺。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發言人:蕭振寰談判代表
辦公室電話:(02)2389-2289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