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2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以宇昌案來攻擊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結果選後特偵組查無不法,蔡英文即在102年提出民事訴訟求償,認為副總統吳敦義夫婦及時任經建委主委的劉憶如等4人,均曾指控她涉案,目前訴請向劉憶如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在27日宣判,劉應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蔡英文認為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違反行政中立,並且開記者會發布變造的公文,企圖以捏造的資訊來抹黑她,因此向劉憶如求償500萬元,最終判決劉應賠200萬元。
蔡在2012年在選後特偵組偵查結束後,先提出刑事告訴,指副總統吳敦義、蔡令怡夫婦、劉憶如及劉的秘書4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但檢察官就訊吳後,認定媒體報導非吳本意,將吳不起訴,隨後蔡另提民事告訴向吳等人各求償500萬。
因大選在即,今年4月蔡與吳透過律師當庭達成合意停止審理,待日後再審,但劉不願停審,因此法院只好繼續審理劉憶如與秘書的部分,今判決劉憶如應賠200萬元,劉的秘書免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