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62.公司名稱:晨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晨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合併後以晨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將變更為「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合併基準日起,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晨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二、本公司之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民國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公司通訊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26號5樓之1。8.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