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重要子公司TCC Hong Kong Cement (BVI) Holdings Limited之2015年(民國104年)股息分派案,於104年10月23日經董事會決議, 分派現金股息金額為港幣21,0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0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