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情侶去年在網路上,發文舉辦性愛派對,單身男子要繳交4000至6000元,而女生與情侶、夫妻則不用繳錢,被警方臨檢查獲,新北地院依意圖媒介性交營利罪,判男子6個月、女子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判決書指出,這對情侶去年9月12日在網路論壇發文,舉辦性愛派對吸引多人參加,但參加規定嚴格,像是單身男子要繳交4000至6000元,還要自備游泳褲並修毛,女生與情侶、夫妻則不用繳錢。
而活動內容則有泡澡、泳池戲水、國王遊戲、骰子遊戲、情趣骰子、抓鬼、激爆骰子樂等遊戲,警方獲報後前往臨檢,還當場查獲有參加者正在進行猥褻行為。
新北地院則依意圖媒介性交營利罪,判男子6個月、女子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而當場被查獲進行猥褻行為的參加者,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另行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