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彰化銀行董事改選,財政部以較少持股比例,取得過半董事席次,引發台新金提告,而財政部則提出「彰銀董事改選懶人包」回應,讓台新金更加不滿。台新金22日表示,財政部此舉有失政府機關的高度,呼籲盡速回歸法制,28日民事訴訟首次言詞辯論,台新金除要求財政部回復2005年台新金標得彰銀特別股後、取得過半董監事及經營權的狀態,並將向財政部求償150億元。

台新金指出,日前監察院已公布有關財政部在2014年12月8日向台新金控爭奪彰銀經營權的調查報告。監察院指出,財政部未考量政府的施政或作為應有其連貫性及一致性,針對彰銀2014年董事改選,財政部反成為台新金的競爭者而取得經營權,有違反誠信原則之虞,且財政部未基於彰銀全體股東最大利益的考量,未於2014年彰銀董事改選前,盡最大努力與台新金控溝通協調,引發爭議,顯有欠當。

不僅如此,監察院調查報告也引述2005年當時彰銀特別股標售案主事者,即財政部前部長林全,在監察院的陳述內容,包括2005年7月5日新聞稿發布後,財政部曾參考當時潛在投標人淡馬錫公司所提意見,於金融政策協調會建議,以取得彰銀董事及監察人過半席次作為取得經營權之定義,並獲該協調會議同意。

台新金說,監察院報告陳述內容還提及,財政部2005年7月21日函之含意,確為承諾由得標人取得彰銀經營權、未來包含董監事,係屬繼續性的承諾等語在案,顯見財政部在2005年的決策確是移轉彰銀經營權,並持續支持得標投資人,即台新金控取得彰銀過半數董監事席次。至於財政部聲稱為了阻止合併才奪取彰銀經營權,監察院認為並不足採。

台新金強調,除感謝監委針對彰銀經營權爭議的來龍去脈,詳盡調查並還原事實真相,台新金也將在目前與財政部進行中的民事訴訟,引據調查報告相關內容供法院審酌,以證明當年台新金控以365.68億元(溢價114億元)高價投標,信賴財政部在2005年公告及公函中所為移轉彰銀經營權的承諾,以及政府既定的民營化政策。

至於財政部於去年彰銀改選董事前,涉嫌濫用公權力以取得委託書等不當及不法情事,台新金表示,考慮將於適當時機依法向監察院申請覆查,期盼監察院發揮監督制衡的作用。

對於財政部所提「彰銀董事改選懶人包」中的11個問題,台新金也逐一回擊,並認為,財政部這麼做有失主管機關的高度,頻頻以扭曲事實及斷章取義的方式,訴求民粹,誤導大眾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