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2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癌症新藥安能得(安能得微脂體注射劑,即ONIVYDE、MM-398、PEP02或nal-IRI)併用5-FU/LV療法獲得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通過新藥查驗登記,適應症為曾接受過gemcitabine之轉移性胰腺癌病患的治療。台灣為全球第一個通過安能得(ONIVYDE)新藥查驗登記的國家。8.因應措施: 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