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4/09/1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英濟電子塑膠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相同(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42935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5114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5038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015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45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額度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163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5908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條件:上海上驊塗裝有限公司先行同意對上海英濟電子塑膠有限公司提供銀行融資保證,等銀行核准後且所簽訂之授信契約到期日後終止(2)日期:日期:上海上驊塗裝有限公司先行同意對上海英濟電子塑膠有限公司提供銀行融資保證,等銀行核准後且所簽訂之授信契約到期日後終止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858706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77663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4.3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7.14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