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262.公司名稱: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子公司係帳列應收帳款,與會計師查核列為其他應收款之差異8.因應措施:重分類應收帳款,改列其他應收款9.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後104年6月份資貸餘額光罩貸與TMC-USA 4,372(仟元)昱嘉貸與TMC-USA 6,567(仟元)昱嘉貸與IVKK 21,777(仟元)

碩士竟是「自撞哥」 彩排假車禍詐保
12 年前・壹電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