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22.公司名稱:岳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自104年4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 換金額為新台幣1,500,000元,依轉換價格12.5元轉換普通股為120,000股,每股面 額10元,總計新台幣1,200,000元。(二)依據本公司國內第六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股本變更登記, 訂定已完成轉換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4年8月12日,變更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1,309,346,430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