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122.公司名稱: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9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54,477,499 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5元。二.因本公司於除息基準日前買回庫藏股3,000,000股,致使本公司股本及流通在外股數與股東會時不符。依流通在外股數363,780,328股扣除庫藏股總數3,597,000股後,計360,183,328為計算基礎,調整後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15124936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