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2日電)對於有週刊今天報導前台中市官員在新首長未就任前擅蓋職章代決標案,台中市教育局長顏慶祥對此表示,已進入司法偵查,不便多作說明及評論。

週刊報導指出,已被台中市長林佳龍改調水利局專門委員的前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在去年底市長選舉結束後,面對中興及二信泳池的重大ROT及BOT案,居然沒有等到新市長上任才作決定的慣例,在林佳龍去年12月25日上任就職的前一天,召開甄選會議,讓一家運動公司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顏慶祥對此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替首長代為決行案件應向首長報告說明,但他並未獲悉此事,且依據人事室資料,前副局長所持有的首長職章(甲章)已於12月26日繳回,但標案公文日期卻為12月27日;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偵查,教育局不便多作說明與評論。

顏慶祥指出,就公文程序與公務人員倫理而言,副局長以首長甲章代為決行案件,應向首長報告,讓決策更加透明、無瑕疵,但他並未獲悉此事,經政風處調查後才發現有此情形,且此案正逢新任首長上任之際,如此處理方式相當不妥。

而當事人葉俊傑指出,他一切作為都是依法定程序辦理,對於遭指控的情事,他只能「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