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8/0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78,918,85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985元(計算至元為止)。4.除權(息)交易日:104/09/035.最後過戶日:104/09/0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9/0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9/098.除權(息)基準日:104/09/099.其他應敘明事項:1.為配合本公司除息作業,並依本公司102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04年08月17日起至104年09月09日止,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04年08月17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4年08月13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2.本次除息未盡事宜或現金股利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