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父親節將至,子女將以感恩的心情向爸爸祝賀,但這位父親不僅是禽獸,而且還將背負有期徒刑500年的刑責。
據《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市一名47歲男子對自己的女兒性侵長達6年,一共性侵134次,法官判決這名獸父500年徒刑,合併執行刑期為18年。
這名獸父從女兒11歲開始就逼迫女兒幫他口交,並在女兒月事結束後不斷性侵,且威脅不准告訴任何人。少女18歲時曾向家人泣訴父親的惡行,但家人不相信,致使其曾經數度自殺,最後向同事說出全部事情,將父親的獸行揭發。
法官審理過程,這名性侵女兒的獸父一再否認犯行,憑藉著少女指證其父的陰囊有顆痣且勘驗屬實,法官依對未成年性交等罪,一罪一罰重判獸父5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