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08/032.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04年6月30日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擬於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提出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