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7/2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之股權,為本公司唯一股東。4.私募股數或張數:3億4仟萬股。5.得私募額度:新臺幣85億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參考本公司淨值加計潛在利益設算調整後每股淨值,及參酌本公司每股淨值乘以母公司華南金控之股價淨值比後綜合考量訂定。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自有資本,強化資本結構。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維持股東結構單一化。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再另行召開董事會定價。11.參考價格:104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25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