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事實發生日:104/01/302.原公告申報日期:104/01/16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原訂定104年1月16日為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之定價日,發行總額為2億5千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期間3年,票面利率為0%。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內部程式作業不及,無法於15日內收足價款。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近期召開董事會擬訂定價日及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