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14年12月24日電)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今天達成共識,這會期延會到1月23日,下會期2月24日邀行政院長報告施政方針,3月3日開始總質詢。
立法院法定會期12月底將結束,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仍未處理完畢。
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召集協商後達成共識,這會期延會到1月23日,2月24日邀行政院長報告施政方針後就結束,3月3日開始總質詢。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2次,自行集會,第1次自2月至5月底,第2次自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延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行政院應於每年2月1日前,將當年施政方針及上年7月到12月施政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並由行政院長於2月底前提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