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晶鑽債權追償再獲重大突破,對GT破產重整取得優先受償權利,除了認同鑫晶鑽對GT的債權具有優先受償權利外,並裁定GT必須提供34台長晶爐作為優先償付鑫晶鑽債權的替代性抵押擔保,相關優先債權的成立及確實金額補行訴訟確認。

藍寶石廠鑫晶鑽(4969-TW),向美國設備商GT公司採購藍寶石長晶爐(ASF)生產設備,因驗收爭議致依約定於紐約申請仲裁案,在今年8月13日獲美國仲裁協會(AAA)所屬爭議解決國際中心(ICDR)裁判鑫晶鑽勝訴,GT應返還問題機台的全數設備款加計利息至少逾2429萬美元(約新台幣7.28億元)。GT已經先償還700萬美元,但在支付餘款卻無預警於10月6日發佈已依美國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的消息。

鑫晶鑽為維護權益,不但加入債權人委員會,監督GT破產程序進行且遞出異議書狀,於美國時間2014年12月17日成功爭取到美國新罕布夏州-曼徹斯特破產法院發出正式命令(Order),除了認同鑫晶鑽對GT的債權具有優先受償權利外,並裁定GT必須提供34台長晶爐作為優先償付鑫晶鑽債權的替代性抵押擔保,相關優先債權的成立及確實金額補行訴訟確認。

鑫晶鑽與設備商GT的鉅額設備款求償之路崎嶇多折,在美國先後經歷仲裁程序及破產程序,從原先不被看好的主客觀訴訟條件下奮勇突圍逆轉勝,特別是從毫無著力點的無擔保債權人身份,成功爭取到有擔保品的優先受償債權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