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8/15至民國103/8/15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次擬增資江蘇鋼銳精密機械有限公司美金2,000萬元;其中美金1,200萬元為以債權轉增資,另美金800萬元為現金增資。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美金2,000萬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江蘇鋼銳精密機械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6,00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2,00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從事球狀石墨鑄鐵及灰口鑄鐵之高級鑄件產品之製造及銷售業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102年度:新台幣:2,257,028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2年度:新新台幣:125,539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103年度第二季:新台幣1,792,200仟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次增資部分其中美金1200萬以永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對江蘇鋼銳精密機械有限公司之債權轉為增資,餘美金800萬再繳付。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18.經紀人:無。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挹注子公司營運資金。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年8月15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不適用。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不適用。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新台幣3,638,291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60.6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5.33%。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56.2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度:164,227仟元。101年度:352,472仟元。102年度:481,077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0年度:0仟元。101年度:0仟元。102年度:0仟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一、實係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係採歷史匯率,上表原幣金額若為外幣者,係以USD:NTD=1:29.99計算。二、本案需待申報投審會核准通過後方得執行,如核准內容與本次公告有差異,將另行公告之。三、最近期財務報告係指本公司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