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52.公司名稱: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B3版/6.報導內容:基亞的苦主 新光店頭基金名列前5大7.發生緣由:避免媒體資訊誤導投資大眾,本公司特別說明澄清如下:(1)本公司旗下新光投信基金,已於8月12日出清全數基亞股票。(2)經結算後,新光投信旗下基金投資基亞,其整體報酬為1仟2佰多萬元,其中,新光店頭基金對該股投資仍有獲利3佰多萬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