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報」今天報導,目前在越南的賭場僅允許外國護照持有者進入,按照財政部最近擬訂相關草案,年滿21歲以及符合經濟能力標準的越南人將可以進入賭場賭博。
草案規定,賭博者想要進入賭場,必須帶有護照或身分證,並必須滿足上述條件,同時必須繳交相關費用與稅款;得獎者可以要求賭場保密個人的相關資訊。
針對這項新規定,越南民眾贊同和反對意見都有。專家認為,開放越南人賭博符合世界各國賭場運作發展趨勢,但是這是複雜的經營領域,因此必須訂定嚴格規定,尤其是管理檢查工作。
不過,有人卻認為,社會弊病已太多了,若允許越南人參加賭博,可能對社會帶來更多不利影響。
另外,越南財政部還制定了一系列要求,即賭博公司需要投資至少40億美元,並且賭場賭桌數量不得超過200張,賭博機器不得超過2000台等。
報導說,財政部已向政府提交這項草案,經過總理阮晉勇核批,再作出最終決定。
目前越南全國共有7所正在運作的賭場,另有2項在廣寧省(Quang Ninh)雲頓縣(Van Don)與堅江省(Kien Giang)富國島(Phu Quoc)的賭場設立提案已獲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