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亦邀集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各區指揮官諮詢,提升國內應變等級成立「伊波拉病毒感染緊急應變小組」,強化「出境衛教、入境檢疫、國內整備/演練、國際合作」等四大因應作為,持續嚴密監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應變與防疫措施;有鑑於該疾病之高致死率及尚無疫苗預防等特性,為確保民眾健康,苗栗劉縣長政鴻特別呼籲鄉親前往這些地區,應提高警覺。
伊波拉病毒出血熱為伊波拉病毒所引起,潛伏期2至21天,病人於潛伏期不具傳染力,出現症狀後才具傳染力,經接觸患者血液、分泌物、器官或精液而感染。臨床症狀有突然高燒、不適、肌肉痛與頭痛,接著出現咽喉痛、嘔吐、腹瀉、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致死率高,病患死後亦可能具傳染力。另人類也可經由接觸染病動物而受感染。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8月11日,西非幾內亞、賴比瑞亞及獅子山及奈及利亞等4國共累計1,848例,其中1,013例死亡,致死率55%,並持續於社區及醫療機構間發生感染。對此疾病管制署在8月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提升奈及利亞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旅遊疫情建議,提升為第二級:警示(Alert),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羅局長財樟提醒鄉親前往該地旅遊應加強防護,以降低感染風險;建議返國後21天內,應自主健康監測,如出現有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醫師如發現疑似病患應於24小時內通報並立即收治於隔離病房,醫護人員照護病患需提高警覺並配戴標準防護配備,實施感染控制措施。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之伊波拉病毒出血熱專區(http://www.cdc.gov.tw)查詢亦可撥打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336781或各衛生所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