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644,026,93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8/295.最後過戶日:103/09/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068.除權(息)基準日:103/09/06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票股利於向經濟部完成變更登記後30日內劃撥交付股東,並於交付前公告 及函知各股東。(二)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9月1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逕洽本 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俾享配股之權利。(三)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64,402,693股,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登記 ,逾期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所有不足 一股之股份,業由103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