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32.公司名稱:源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證櫃監字第0970201508號函辦理申報8.因應措施:依103年7月自結數計算源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月份負債比率:72.12%7月份流動比率:67.30%7月份速動比率:40.5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