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地下錢莊成員張姓男子放貸利息比銀行高出40倍,隨機打電話攬客,卻打給警察踢到鐵板。台北地院依重利罪判刑2年2月。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張男和友人專門放高利貸,隨機打電話攬客,民國101年找上需款孔急的民眾,放款以7天到10天為1期,年利率高達360%到960%,約是銀行年利率的40倍。

張男食髓知味,隔年1月打電話亂槍打鳥攬客,卻打給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隊隊長唐國強,唐男不動聲色約出張男,確認張男放高利貸後,隨即表明身分當場逮捕。

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張男趁人之危放高利貸牟利,無視借款人恐因無力負擔重利而鋌而走險犯罪、輕生尋短,危害匪淺,但考量他沒有暴力討債,依5個重利罪判處2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