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3/02/062.重要決議事項:(一)解任本公司董事王燕群、陳朝水及李惠文職務案,經票決結果不通過。(二)因第一案解任本公司董事案未通過 , 故本公司董事無缺額,第二案補選三席董事案不予補選及第三案解除本次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不予討論。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