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專題報導
食安、國土保育話題延燒去年一整年,多家上市上櫃大公司接連出包,甚至涉入不法惹上官司,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近來倡議創設「舞弊查核師」(CFE,Certified Fraud Examiner )制度,提議政府強制針對上市櫃公司進行外部的「舞弊查核師」認證制度,儘早發現公司不法,防微杜漸。
去年大型公司風波不斷,頂新味全食用油摻偽案、日月光偷排重金屬廢水案、基因生技旗下純天然「胖達人」添加人工香精案、日勝生捲入美河市弊案,還有山水米混充越南米被撤照案等,企業弊端連環爆,一旦爆發,不但企業形象一去不回頭,廣大消費者與附近住戶早已受害深重,投資人更是莫名成為被蒙在鼓裡的無辜幫凶。
種種亂象暴露出企業在治理上,普遍欠缺商事法以外的法律素養,既缺乏公司內部的法律自覺能力,也欠缺外部的法律督核機制,往往要等到遭法辦後,才重金找律師團打官司,但此時公司名聲已重創,也傷害了投資人、消費者的信任。
針對公司可能觸法「早期發現」
律師全聯會理事長林國明表示,舞弊查核師制度可望與會計師公會全聯會合辦,兩大專業公會日前初步磋商後,評估確實可行,近期將規劃鑑定委任系統,接受司法機關囑託,對大公司進行常態性的鑑定稽核,從資金運用、法律適用方面著手,防微杜漸,針對公司可能的觸法之處,「早期發現、早期矯正」,以防病入膏肓才發現,一旦爆發就是不可收拾、舉國紛亂的局面。
舞弊查核師制度的細節,有待兩會進一步研究,今年將密集開會研商討論,擬定初稿後,向法務部、金管會正式提出修法建議,林國明說,此制對社會只有好處,他認為樂觀可期。
在此之前,律師全聯會將先建議金管會修法,讓公開發行的公司比照會計師的外部專業認證,每年提出律師的查核認證,從外部監督防範公司違法。
在公司內部自控方面,律師全聯會認為,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中,應增設具律師資格的專職秘書,以強化法律治理,避免違法亂來。
而依現行金管會法令,上市櫃公司必須設置「法律遵循主管」,但是並無資格限制,無論 何種學歷、證照、資歷都能擔任,目前絕大多數公司都是指派「自己人」兼任,法律素養不足,未能在公司決策有觸法之虞前,及早發現、制止,律師公會全聯會也將建議修法,限定法律遵循主管須具有律師執照。 哪來這麼多律師?林國明說,以往律師人數稀少,法律遵循主管大多不懂法律,也是時代 使然,但是近年律師錄取人數大幅增加,考試院共已發出一萬三千多張律師執照,實查執業律師也攀升至將近八千人,推動專業法律遵循主管的時機已經成熟。 他說,全國的大學共有一百一十三個法律系所,考試院最近三年,每年皆錄取九百位左右 新科律師,但訴訟案件並未增加,僧多粥少,律師競爭激烈,許多沒有知名事務所支持的律師,成為無案可接、或接案量不足以餬口的「流浪律師」,愈近年關愈是難過,政府應善用律師人力資源,在企業內、外部分層把關,能讓企業除了原有的財務專業稽核,也能接受法律專業監督,雙管齊下健全公司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