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7日電)人權觀察組織和國際特赦組織昨天紛紛發表聲明,聲援被判刑的中國大陸「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譴責中共當局將主張公民權、推動官員財產公開的許志永定罪,呼籲立刻釋放許志永。

許志永在大陸以溫和行動推動大陸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平權,以及讓大陸民眾能行使「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共憲法中的選舉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公民權,26日遭北京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主任亞當斯(Brad Adams)在昨晚的聲明中指出,中共當局重判持溫和立場的許志永,是當局整肅要求反腐、官員財產公開等公民運動的藉口,表明當局不容忍異議存在。

亞當斯認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將反腐作為他任期內的施政重點,但當一個普通公民以相同原因展開活動,卻被送進監獄,這種虛偽的做法無疑是對習近平推動反腐運動的最大諷刺。

人權觀察組織說,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1月才下發文件要求各級法院不能因「維穩」而影響審判公正性,確保審判對外公開,被告方能詰問證人。但在審理許志永案的法庭上,只允許兩名家屬出席,沒有記者可以進入旁聽,一些外國使節被允許進入法院,但不被允許旁聽。

上述做法,亞當斯質疑,大陸民眾如何對在大陸獲得公平審判的基本人權具有信心?雖然習近平承諾「把權力關進籠子裡」,但中共新領導層似乎更熱衷鞏固權力,因為這場審判完全不符合習近平所稱的改革進程。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部主任賴夫(Roseann Rife)也在國際特赦組織聲明中指出,「這是一個令人感到可恥,但很遺憾的也是個可以預期的判決,中國當局再次選擇以恐懼統治取代法治。」

國際特赦組織要求中共當局,立刻釋放許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