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1/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64號(本公司營業處所)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百零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一百零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百零二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一百零二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理準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為103年4月18日至103年4月28日17時止,凡持股1%以上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以書面提出,受理處所: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64號(本公司營業處所)電話:02-2267-3858
